(1)拟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,建立二级管理制度;
(2)负责对学院国有资产验收入库、登记、建帐、建卡及数据库管理;
(3)负责组织对学院国有资产现状、存量、增减变动情况的调查研究,做好清产核资工作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(4)负责学校的资产清查和统计,办理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损、报废的审核和报批手续;
(5)负责学校资产的鉴定,组织资产评估,监督、检查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、维护和使用情况;
(6)负责学院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;
(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